关于新广告法违禁词极限词再次作废声明

2021-04-13
52

    本公司支持关于《新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”用语属“违禁词”的规定,并在描述总尽量规避“违禁词”。美工在对网站及商品描述可能存在瑕疵;故相关描述只代表我们的主管看法和感受,仅为一般性修饰词语,不作为描述依据;仅供访问者或者购买者参考,请在浏览过程中自行判断。

    我们本意不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,不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是夸大广告效果;对于浏览的产品和服务应有基础的了解和认识,对网站的描述,请消费者进行合理的判断,理性消费。另,网站美工在修改图片和文字时可能会有疏漏,漏掉部分极限词没有及时修改所以本站在此再次郑重声明,本站任何涉及到的极限词全部作废,凡访问或者购买本公司产品者,均表示了解。不支持以任何极限词为借口理由,投诉商家违反“广告法“变相勒索要求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!

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站,进行更改或者解答,谢谢朋友们的配合。

下一篇:这是最后一篇
上一篇:这是第一篇